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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1 17:15:09

中共镇安县纪委
中共镇安县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镇党委,永乐街道党工委,县委各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支部),省市驻镇各单位党组织: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迅速进入战时状态,充分发挥“两个作用”,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但从近期督导检查发现,仍有个别干部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担当意识不强、作风不严不实、工作履职不力等问题。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关键、最吃劲的时刻,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为切实改进作风,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现提出“八坚持、八严禁”工作要求。
   一、坚持忠诚担当,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觉执行组织决定,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严禁在执行疫情防控任务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妨碍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执行组织调遣和任务分配、流调溯源迟缓、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管控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力的,从严追责问责。
  二、坚持人民至上,严禁漠视群众、消极应付。要始终把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摆在第一位,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禁把防疫政策简单化、搞“一刀切”,严禁对群众合理诉求冷漠回应、拖沓应付。对集中管控人员的特殊群体底数不清、符合政策诉求回应迟钝、解决不及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坚持守土有责,严禁敷衍塞责、失防失守。要自觉落实属地、单位、部门、个人“四方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擅离职守、脱岗漏岗、通讯不畅,严禁行动迟缓、临阵退缩、贻误工作。对擅自脱离防控岗位、紧急情况失联、工作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从严从重处理。
  四、坚持实事求是,严禁瞒报谎报、弄虚作假。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报送规定,遇到重要紧急信息、重大突发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报告。严禁遮掩问题,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重要疫情信息,严禁对存在问题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对谎报情况、遮掩问题,督促检查反馈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从严从快处理。
  五、坚持科学引导,严禁造谣传谣、混淆视听。要密切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疫情信息,主动向家人、亲属、朋友宣传防控信息,带头释疑解惑。严禁擅自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的不当言论。对擅自发布、传播、泄露未经审核批准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坚持务实求实,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带头冲锋在前、下沉一线,强化工作统筹,减少繁文缛节。严禁随意、多头向疫情防控一线发通知、要数据、要材料,严禁层层加码、处处留痕。对工作统筹不力、脱离基层实际、随意要求上报不必要的数据材料加重基层负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坚持自我约束,严禁自行其是、我行我素。要积极主动配合执行排查登记、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报告个人涉及疫情相关情况。严禁以任何理由违反中央和省市县疫情防控措施、工作要求和纪律规定,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类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对未经批准离开属地、违反规定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引发疫情传播扩散的,一律顶格处理。
  八、坚持守牢底线,严禁搞特殊化、以权谋私。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上、挺在前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不合规的请托“行方便”“开口子”,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挥霍浪费防疫物资。对耍特权、搞特殊、态度恶劣、拒不配合防疫管理,在防疫物资调配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借机敛财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八坚持、八严禁”工作纪律要求,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思想上要紧起来、行动上要快起来、作风上要严起来,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中共镇安县纪委   中共镇安县委组织部

2022年8月20日